综合医院建设面积估算器

依据《综合医院建设标准》并参考广东省相关规定估算

1. 基础床位信息 (表2)
这将决定“基础七项用房总面积”的床均标准。
2. 七项用房比例分配 (表3)

以下为七项用房占“基础七项用房总面积”的建议比例。请输入您期望的百分比,总和建议为100%。

建议: 3-6%
建议: 12-15%
建议: 37-41%
建议: 25-27%
建议: 8-12%
建议: 3-4%
建议: 3-5%

当前总比例: 100.0%

3. 大型医用设备用房 (表4)
4. 专项功能用房 (主要为地上)
每床增加 30m²
每人增加 35m²
每人增加 50m²
每个增加 3000m²
附属/教学医院, 每人15m²
实习医院, 每人5m²
1000m²基础 + 每人10m²
每人12m²
用于估算图书馆等, 每人0.8m²
参照中医医院标准
适度规模
独立的或连接建筑的地上连廊。
建筑物首层或部分楼层的架空部分。
5. 地下建筑面积估算 (参考粤规)

根据停车需求、人防规定及其他地下功能估算。

5.1 医院地上规模参数 (自动计算与调整)

地上实际总建筑面积 (自动计算): 0

基于“七项用房”+“大型设备”+“专项功能”(不含连廊/架空)之和,再加上连廊和架空层面积。
若自动计算值与实际不符,可输入正负差额调整。

地上非计容面积计算方式:

计算得出:地上非计容面积: 0

最终用于停车计算: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: 0

用于人防计算 (规则1) 及地下室容量。
用于人防计算规则1判断。
用于人防计算规则1判断。
多数情况与“地上实际总建面”相同,若不同则填写。
用于计算地下室容量。

5.2 机动车停车需求与配建

参照地方停车配建标准。
含车道及附属,通常30-40m²。

5.3 人防工程 (粤府办〔2020〕27号)

地面总建面>2000㎡时, 按2-5%修建。广州常用5%。

人防修建规则将根据上方输入的层数、埋深、基底面积、地面总建面自动判断。

默认人防区域100%可兼作停车。

5.4 其他地下功能用房